宣導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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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 |
說明 |
1 |
郵件交寄 |
1.各計畫案郵資由計畫案預算支付。 |
2 |
領取掛號郵件 |
1.若有貨到付款之郵件,請提前寄放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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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公文簽辦 |
1.可利用公文查詢功能,輸入關鍵字查詢之前簽辦函稿。 |
4 |
公文退分 |
公文退分請細看公文內容或附件內容做依據。並詳述退分理由或應分組別,以利文書組後續分文。若承辦人不清楚業務歸屬,可查詢之前年度有無相關公文與參考類案批核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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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取號與銷號 |
遇可不必掛文但已掛總收文號公文,可退分說明銷號,如重覆來文或受文者為個人等。亦可轉紙本公文,送交文書組辦理銷號。 |
6 |
自然人憑證到期 |
請線上辦理展期(最多可用八年)或洽戶政事務所辦理,持新憑證登入公文系統前,請攜帶自然人憑證至文書組辦理人員資料維護與匯入新憑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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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發文 |
1.擬稿時先填歸檔檔號。 |
8 |
歸檔 |
1.辦結即歸。 |
9 |
用印 |
用印文件需經簽核程序或校長核章。 |
10 |
代理人設定 |
請和文書組聯繫請假事由與後續代理人設定,各處室會辦文件仍會給承辦人員,由代理人切換承辦人員身分簽辦公文。 |
11 |
公文轉換 |
1.紙本掛號或平信來文,需以紙本公文簽辦。 |
12 |
維護文書機密 |
1.下班或臨時離開座位將公文收妥 |
13 |
密件交寄 |
1.使用雙封套郵寄密件時,外封套上不宜書明函內封存密件內容或機密等級,避免引人覬覦;內、外封套之受文地址、受文單位及受文對象,應注意是否相符,防止傳遞過程遺失。 |